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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雛期光照管理

發(fā)布時間:2013-11-12

 

       蛋雞育雛的前3天,要24小時點燈,燈光愈亮愈好。第四天起改為22小時點燈,夜間將燈光熄滅2小時,并將燈光強度降低到20勒克斯(每平方米約2瓦)。第七天起再改為20小時光照,再將燈光強度降低到10勒克斯(每平方米約1瓦)。第十四天起,改為18小時光照。育雛實施這種遞減式的光照程序,目的要使雛雞有更多的時間吃料及飲水,以早日建立起良好的體型。